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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鹤城公安局开通办理居住证业务了

发表于2016-07-19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自2016年6月20日起,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面向全社会正式开通办理“居住证”业务。近期,批“居住证”已发放到办证群众手中。

据了解,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或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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