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房屋“养老金”,你怎么看?
- 发表于2014-11-18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住宅的“养老金”。它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保修期届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住宅共用部位,是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安全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维修资金只能使用基金的增值部分,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各占总额的50%。同时,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维修项目是共用屋面或共用墙体渗漏的除外)须经使用范围专有部分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 发表于2014-11-19
坑人呢
- 发表于2014-11-19
现在是通胀
- 发表于2014-11-19
政府不断的回收钱
- 发表于2014-11-19
对的
- 发表于2014-11-19
对的就his
- 发表于2014-11-19
还真的就是的
- 发表于2014-11-19
嗯就是
- 发表于2014-11-19
还真的是很好
房屋“养老金”是住宅的专项维修资金,对它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