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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屋产权4大问题 70年后房子还能是你的嘛

发表于2014-02-26

现在的老百姓都忙着买房子,却忽略了房屋产权的问题,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个漏洞。房子不是个小商品,而是现在老百姓生命中至关重要的一件大事儿,所以大家一定要引起注意了!



 

70年后,还是自己房子的主人?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这个问题对于私人购房尤其显得重要,不少业主在购房时不禁产生疑问:当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虽然《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物权法》相关部分进行补充。
房屋产权可以保值、?
房屋自身的价值是随时间的推移而递减的,而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所以房地产指的是土地的。土地永远是国家的,因此不是个人房产的,而是国家拥有的土地的。产权人只有在短期内在适当时机将因经济发展而价格上涨的房屋出售,才能兑现。

 

房屋产权可以传给子孙后代?
事实上,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房屋所占有的土地的使用权是国家出售给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商建好房子后,再将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专卖给客户。国家规定土地产权绝对不出让,而土地的使用权也是有一定出让年限的,最高只有70年。房地产开发商的使用权也是有一定出让年限的,最高只有50年。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一家开发商会向客户说明他出售的只是50年的房产,50年后国家将无偿收回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届时,如客户或开发商依然想拥有房产,则须再补交以后若干年限的土地使用费,当然那时土地已经了。从这一点看,产权和使用权都不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
事实上,“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购房人取得的商品房产权必须也只能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而房屋开发商从土地管理部门获得土地批租权后,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通。商品住宅从开发到销售的周期一般在1~3年,房产产权的“实际寿命”也就随着开发商开发住宅时间的长短而缩短。如果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日期与开发商出售房产的日期有较长的时间间隔,尤其是一些烂尾楼改造的项目,购房者必然面临“房产产权期限缩水”的问题。


    发表于2014-02-26

    房子永远是你的  但是你房子底下的土地 已经到了使用年限  好像的交点钱吧

    发表于2014-02-26

    意思是不属于自己的了 然后每年交一部分钱 然后算是使用金呗!


    发表于2014-02-26

    我感觉产权使用年限,对咱们影响并不是很大啊,总不能像国外一样,到年限了,直接给扒了、或者回收吧。这不现实。

    发表于2014-02-26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在2014-02-26 14:51:57写道:
    4楼

    我感觉产权使用年限,对咱们影响并不是很大啊,总不能像国外一样,到年限了,直接给扒了、或者回收吧。这不现实。

     到年限得交钱,这点闹心。

    发表于2014-02-26

    还真没注意过到年限怎么处理的,。

    发表于2014-02-26

    应该是把房子抵给银行,银行作价多少钱,然后像养老保险似的,每个月给你返多少,知道去世,房子就归银行所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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